
【大河财立方消息】8月27日消息,江苏证监局对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弘业期货)采取责令改正措施。
经查,弘业期货在开展股票期权业务过程中,存在以下问题:
一是开户流程不规范,合同签订过程存在瑕疵,且未按规定对个别普通投资者风险告知、警示全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。违反了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。
二是未按照合同约定,为客户办理销户及资金划转等事项,违反了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。
根据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七条和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,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弘业期货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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